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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仲季的小千世界 | 12月 4, 2014

《孟仲季的小千世界》                      南子(新加坡)

有许多人说,现代诗难懂。他们心里一定这样想,写诗一定要和流行歌曲一样容易朗朗上口,才算好诗。如:
美丽的小姐呀
你长得多漂壳
你是我的太阳
你是我的月亮
你是我的人造卫星
你是我的阿波罗十一号

假如根据他们的论调,易懂的诗才算好诗,那么,这首诗一定好,容易懂,“感情丰富”,“有主题”,“热烈拥抱生活”等等等等,可以与李白、杜甫、艾略特媲美!
其实,容易使人懂的东西很多,譬如说:听流行歌曲,看武侠小说,听丽的呼声广播剧,看三毛钱流行小说等等,都可以达到娱乐的目的(找寻娱乐不是一件羞耻的事)。可是,以读流行歌曲的心情读现代诗,在里面找容易懂的流行歌词,无异是渴望老太婆穿迷你裙,自讨苦吃。
诗人写诗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取悦自己(满足自己的创作欲,发表欲)。为自己着想的时候多,为读者着想的时候少。一个诗人假如为了一丁点小钱,而写一些满足别人的低级作品,无异是出卖自己的贞操肉体兼灵魂,把自己也看得太下贱了。
诗人有两种,一种是开山式,一种是跟班式。做开山诗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他要有自己的风格,自己的手法,自己的神话系统。换句话说,就是要拿出自己的货色。
一个真正的诗人,在创作的过程中,往往要受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挫败,和经历了许多苦的历程或机制,甚至因为写出来的作品,与众不同(为了创新),不能迎合众人的心理,果不能成为“主流”。但这些作品,反而能耐得住时间的淘汰,永存不朽。
一个诗人使自己不朽的防腐剂,就是拿得出自己的作品来。就像一个画家,他之所以成为画家,是靠自己的画(作品),而不是依赖逻辑、理论,或者他申辩的文章。
孟仲季就是一个拿得出作品的诗人。试以他的《列诰大道》第一节为例:

乘上直升机作兀鹰式的鸟瞰
独立桥是高倍显微镜下的微生带
列诰大道是三条平行线
游动着不滴指示剂的各类草履虫
在一个平面上做点与线的运动
要与声速作百味赛

作者用了生物名词(草履虫),数学名词(平行线),化学名词(指示剂),物理名词(声速),科学仪器(高倍显微镜),借物隐喻的表现手法,把列诰大道呈现出来。
但是同样的题材,落在一个第十三流的诗人手中,一定会这样写:

伟大的列诰大道呀
车辆来来往往
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
像地上蚂蚁一样忙

要立志做一个大诗人,就要创新。
但是,作为一个跟班诗人,就不必有这样痛苦的经历。他在写诗的过程中,只要追随某些大头目,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等而下之,是紧跟某些文人的理论写作,写些不关痛痒的作品。在某种程度上说,这种作法是相当“安全”的,一方面不会失去诗人的身份;一方面可以说自己是私淑某某大头目,沾沾自喜。
用仁慈一点的心肠说,我们也不能完全抹杀这些跟班诗人的贡献,最少最少,他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心力,从事一件庄严而无利可图的工作。当然,我们更渴望许多具有自己风格的诗人出现。
毫无疑问的,孟仲季是一个具有自己风格的诗人。
我认为,一个诗人,要建立自己的风格,首先要心智真诚,肯对艺术创作做良心的负责,在创作的过程中,写出自己所熟悉的,也就是说属于自己的东西,在词汇的拣选上,用自己认为灵敏度最高的字。这样儿一来,综观整篇文章,一定会有自己的华彩,自己的血脉,自己的筋肉。
一个诗人在创作时,假如具有对自我的信心,引起写诗的动机,完全是发自内心的冲动,而不是为了维持诗人的虚名而写作。他的创作,自然不必畏惧会落入别人的巢穴或阴影里。
孟仲季之会有自己的风格,可能由他对诗人的信念所导致。孟仲季说:“敏于感受,勇于表现,是诗人的天职,也是诗人考取执照的首要条件。”一个诗人,假如敢勇于表现自己想要表现的,就会具有自己的风格。
孟仲季在词汇的选择上,他喜欢用一些人名,科学上的名词,地理名词,音乐名词,哲学术语。这些例子,俯拾皆是:
生物名词

你走来 你并不无言地走来
从子宫深处 披一身染色体的胎衣
(骨盘是一座困城)
——《脐带》

我非食尸鸟
而是啄木鸟
若把我归入鸟族
请不要将我划入蛙族
——《午后》

物理名词

而夜的光谱表上
微明与暗昧的波长相等
肉眼不是分光镜
无法透视颜彩的缤纷
——《恶梦之后》

一系列的连锁爆炸
恰似铀二三五的分裂
——《血祭》

化学名词

难保一己的寂然
我们都是透明的液体
被置于世俗的试管
无法升华,无法定性分析
——《自我,于高倍的显微镜下》

音乐名词

Janos Starker对我诉说Dvozak的沉悒
走索于大提琴的四度空间
以B小调为基色的写意画
——《星期天的下午》

这些名词,应用适当时,常会产生一种令人惊奇的效果, 和令人引起繁复的联想。
从孟仲季诗集《第一声》的日期看,我们可以编成一个表(假设作者在这些年份的作品全都收集在诗集里):

年份 (篇数)
一九五四 (三)
一九五五 (一)
一九五六——六六 (无)
一九六七 (六)
一九六八 (十)
一九六九(至七月) (十三)

一九五四一一五五年的作品,只能算是中学时代的习作。那时,孟仲季只念高中二或高中三(根据作者一九五九年毕业于南大推算),当然不能有太大的苛求;或者以那个时期的作品作论断的标准。从一九五六至一九六六这十一年间,却没有诗作收集在诗集里,这是极其耐人寻味的问题。然而,这并不是意味说,在这十一年间,孟仲季毫无创作,可能是他把注意力转移到学术研究方面。
经过多年的飘泊与流浪(精神方面),从一九六五年开始,孟仲季才接触到现代诗,起初只限于思索,而不敢毅然脱下传统孝子的外衣,到了一九六七年,由于生活上的巨大变动,对孟仲季来说,当然是充满不愉快的回忆。可是对他的创作活力来说,这些激素,使他作品的质与量,都有巨大的飞越,展示出一番全新的风貌。
孟仲季所吸取的营养,是多方面的,除文学本行外,还有音乐,电影,行为科学及自然科学方面的著作,都是他的粮食,经过同化作用,已成为他诗里面不可或缺的氨基酸。
总的来说,《第一声》只是孟仲季在诗创作过程的第一个
脚印,后面还有更长的路等待他去跋涉。只要他肯继续努力,必有好的作品出现(一个诗人永远不会对自己的作品感到满意)。他背心上的号码,将是在现代诗跑道上最令观众注意的目标之一。
最后,让我以孟仲季自己的话,来结束这篇短文:
“我坚信,现代诗并不如时人所言是马华文坛的‘毒草’或‘逆流’,在可预见的将来,势必汇成一股洪流,一切加诸于其上的抨击与诋毁将在历史的见证下隐没,当我们的子孙读到这一份判词时,恐已变成遗嘱,要把现代诗当作遗产来承受。”
1969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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